广东省能源局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》《广东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》宣讲培训
发布时间:2025-09-17 作者:佚名 来源: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》和《广东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》,进一步提升全省能源队伍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,以高水平法治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,广东省能源局于7月24日至25日在揭阳市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》《广东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》宣讲培训。
本次培训邀请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陈熹教授围绕“‘双碳’时代的能源法与能源转型”主题,从时代背景与核心概念、能源法的立法演进与“双碳”挑战、支撑“双碳”目标的能源制度变革、“双碳”时代的新型能源法案例、“双碳”时代的能源法的国际视野等方面进行了授课和交流。我局石油天然气处庄鹏同志结合成品油管理工作实际逐条深入解读《广东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》。
汕头、河源、梅州、汕尾、潮州、揭阳等6市及所辖县(市、区)能源管理部门、有关能源企业等共计70余人参加了现场培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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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链接:http://drc.gd.gov.cn/snyj/gzyw/content/post_475060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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